为了标准公平竞争检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6月13日,国际发布《公平竞争检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公平竞争检查的范围、规范、机制等方面作出27项布置,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出台,提升了公平竞争检查制度的位阶和效能,强化了政策理性和竞争中性,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经济高质量开展具有深远意义。

《条例》优化了公平竞争检查规范,填补了《反垄断法》与原有公平竞争检查相关标准性文件之间的“断层”,完成了与新修订的《反垄断法》的衔接;《条例》完善了公平竞争检查机制,明白“国际树立公平竞争检查谐和机制”“国际市场监视管理部门担任指导施行公平竞争检查制度,催促有关部门和展开公平竞争检查工作”“起草单位应当展开初审,并将政策措施草案和初审意见送市场监视管理部门检查”,由此明晰了市场监管部门在公平竞争检查工作中的定时。同时,为强化监视保证规则了抽查、督查、约谈和告发等制度,完成“事前检查+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体化平面性竞争维护机制,实在强化公平竞争检查制度刚性约束,促进公平竞争检查工作提质增效、落地生根、自我续航,使公平竞争检查制度经过“政策的法制化”途径,融入国度管理体系,有效改善传统的“运动式管理”方式,对系统推进并完成国度管理体系和管理才能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是最爱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法治化,需求从产权维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为运营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则和法治保证。《条例》的发布与施行,使公平竞争中心理念详细融入营商环境供应中,打破限制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形壁垒,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工作力气和政策支撑。《条例》的发布和施行,有利于标准政府和市场的边境,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条例》将政府干预经济的主要政策措施都归入了检查范围,明白将行政以及法律法规受权、具有管理公同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的法律草案、性法规草案等归入检查框架,确保政策制定和法律法规的出台都可以在公开、透明、公正的根底上停止,加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控制行政性垄断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办法,表现了竞争政策根底位置。《条例》推进政策制定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开展、招商引资、招标招标、政府采购、运营行为标准、资质规范等触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详细政策措施时停止公平竞争检查,加鼎力度废除维护、市场分割,突破“区域小市场、小循环”,实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次序,全链条、全周期构成竞争合力,共同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
《条例》梳理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触及的各类制度性障碍,优化了四类检查规范,并经过设立兜底条款和完善例外规则,增强了竞争政策与其他政策的统筹谐和。在《条例》的指导下,公平竞争检查制度的施行将有利于激起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发明性和主动性,废除消费、分配、交流、消费循环过程中的梗阻,推进产业构造和组织构造优化调整,完成各类企业依法对等运用消费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遭到法律维护,凝聚构成推进新质消费力加快开展的强鼎力量。概而言之,《条例》显著提升了公平竞争检查制度的法律位置和执行力度,为完成党的二十大所提出的“废除维护及行政性垄断”等请求提供了明白的行动指南。但公平竞争检查工作的展开仍面临应战,为更好完成政府的中立性、政策的合理性、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应当从细化检查规范、优化检查流程、增强检查机制保证措施等方面完善公平竞争检查的制度建立。同时,《条例》的最终目的在于施行,在配套机制建立的根底上,更应当增强政策措施的源头管理和全过程监管,经过监视抽查、约谈提示等方式,确保《条例》在各地各部门得到实在的贯彻和落实。这将为推进经济的创新和转型,构建高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效劳高质量开展和完成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