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在本市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度良好、无记录的企事业单位,且符合《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奖补资金支持。其中政策第16条,“专利代理机构、服务机构绩效奖励”在申报政策兑现时不限机构注册地。
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内容(附件2),按相关批次的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平装)报送至各县(区)科技局。
(二)县(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初审。各县(区)科技局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并按要求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2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奖补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口科室。
市财政局、市工商质监局等部门,对照《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内容,对本部门承担的奖补科目申报材料审核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符合政策支持的企事业单位名单报送至市创新办(市科技局高新科)。
以上就是蚌埠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奖补资金的申报对象和范围流程 如需了解更多蚌埠市科技政策资讯欢迎致电卧涛